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2025年1月7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吴江新生针纺织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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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0 23:5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17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8-20251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

 

吴江新生针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入园升级改造项目

 

苏州市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

 

吴江新生针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38台染色机、8台定型机,配套建设贮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印染加工针织布24424吨的生产能力。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01116日,建设单位在吴江新生针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3911日,建设单位在吴江新生针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3913日和914日两次在环球时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3911日至922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4920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环保公众网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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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不得引入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优先使用高性能染料助剂、液体染料、无磷助剂等,采用助剂自动配液输送系统、染化料自动称量系统和自动配液输送系统。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探索建设一次染缸的染料、助剂、盐等物料回用系统,提高染料及助剂的回用率;配备定型机废气、染缸高温废水、冷凝水等余热回收装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废水回用率及污染物排放量等清洁生产指标应达清洁生产级水平,达到《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开展工信部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定型工艺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及拉毛工艺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表1和表3标准,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氨、硫化氢与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和表2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限值。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加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染色废水、前道水洗废水、前处理废水、氧漂废水等高浓度废水经调节池+气浮预处理后,与其他工艺废水、软水站再生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冷却塔定期排污水和初期雨水一并经水解酸化+好氧+缺氧+二沉池处理后,接管至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处理。接管标准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中表2及其修改单间接排放限值、《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432—2018)中表2间接排放限值,其中总磷、总氮、氨氮出水浓度执行接管协议值。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印染废水污泥需开展危险特性鉴别,鉴别结果明确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经鉴别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优先就近焚烧处置。按要求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固危废(含污泥)产生和处置情况,达到固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污水管线、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库、污泥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和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管理要求,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纺织印染工业》(HJ 861—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纺织印染工业》(HJ 879—2017)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废气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十)应依法依规做好现有项目装置及设备拆除工作,并确保所有拆除产物、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等得到合理处置。

 

2

 

吴江吴伊时装面料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入园升级改造项目

 

苏州市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

 

吴江吴伊时装面料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134台染色机、12台定型机,配套建设贮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印染加工化纤及混纺织品21000万米的生产能力。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4122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环保公众网网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422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环保公众网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426日和28日两次在环球时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422日至220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4920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环保公众网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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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不得引入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优先使用高性能染料助剂、液体染料、无磷助剂等,采用助剂自动配液输送系统、染化料自动称量系统和自动配液输送系统。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探索建设一次染缸的染料、助剂、盐等物料回用系统,提高染料及助剂的回用率;配备定型机废气、染缸高温废水、冷凝水等余热回收装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废水回用率及污染物排放量等清洁生产指标应达清洁生产级水平,达到《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开展工信部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定型工艺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表1和表3标准,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氨、硫化氢与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限值。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加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退浆废水采用混凝沉淀工艺预处理,碱减量废水采用酸析工艺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冷却塔定期排污水、初期雨水等一并采用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AO生化+沉淀工艺进一步处理后,部分经超滤+反渗透进一步处理后回用,部分接管至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处理,接管标准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中表2及其修改单间接排放限值、《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432—2018)中表2间接排放限值,其中总磷、总氮、氨氮出水浓度执行接管协议值。生活污水接管至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处理。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印染废水污泥需开展危险特性鉴别,鉴别结果明确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经鉴别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优先就近焚烧处置。按要求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固危废(含污泥)产生和处置情况,达到固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污水管线、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库、污泥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和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管理要求,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纺织印染工业》(HJ 861—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纺织印染工业》(HJ879—2017)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废气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十)应依法依规做好现有项目装置及设备拆除工作,并确保所有拆除产物、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等得到合理处置。

 

3

 

吴江创新印染厂整体搬迁入园升级改造项目

 

苏州市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

 

吴江创新印染厂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124台染色机、9台定型机,配套建设贮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印染加工化纤混纺类染色面料11000万米的生产能力。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19820日,建设单位在吴江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4118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环保公众网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4123日和126日两次在环球时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4118日至131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4920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环保公众网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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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不得引入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优先使用高性能染料助剂、液体染料、无磷助剂等,采用助剂自动配液输送系统、染化料自动称量系统和自动配液输送系统。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探索建设一次染缸的染料、助剂、盐等物料回用系统,提高染料及助剂的回用率;配备定型机废气、染缸高温废水、冷凝水等余热回收装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废水回用率及污染物排放量等清洁生产指标应达清洁生产级水平,达到《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开展工信部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定型工艺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表1和表3标准,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氨、硫化氢与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和表2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限值。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加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退浆废水采用调节池+气浮+水解”   工艺预处理,碱减量废水采用调节池+酸析+气浮+水解+混凝沉淀工艺预处理,前处理水洗废水、染色废水、缸内水洗废水等高浓度废水采用气浮+水解酸化工艺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冷却塔定期排污水和初期雨水一并采用“A/O+二沉池工艺进一步处理后,部分经超滤+反渗透进一步处理后回用,部分接管至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处理,接管标准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中表2及其修改单间接排放限值、《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432—2018)中表2间接排放限值,其中总磷、总氮、氨氮出水浓度执行接管协议值。生活污水接管至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处理。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印染废水污泥需开展危险特性鉴别,鉴别结果明确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经鉴别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优先就近焚烧处置。按要求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固危废(含污泥)产生和处置情况,达到固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污水管线、危化品库、危废暂存库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和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管理要求,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纺织印染工业》(HJ 861—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纺织印染工业》(HJ 879—2017)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废气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十)应依法依规做好现有项目装置及设备拆除工作,并确保所有拆除产物、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等得到合理处置。

 

4

 

吴江绸缎炼染一厂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入园升级改造项目

 

苏州市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

 

吴江绸缎炼染一厂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218染色机、10台印花机、17台定型机和1台蒸化机,配套建设贮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印染加工化纤及混纺染色面料29900万米的生产能力。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01116日,建设单位在吴江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436日,建设单位在吴江绸缎炼染一厂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437日和38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436日至319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4920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环保公众网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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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不得引入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优先使用高性能染料助剂、液体染料、无磷助剂等,采用助剂自动配液输送系统、染化料自动称量系统和自动配液输送系统。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探索建设一次染缸的染料、助剂、盐等物料回用系统,提高染料及助剂的回用率;配备定型机废气、染缸高温废水、冷凝水等余热回收装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废水回用率及污染物排放量等清洁生产指标应达清洁生产级水平,达到《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开展工信部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定型工艺与数码印花工艺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表1和表3标准,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氨、硫化氢与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和表2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限值。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加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碱减量废水采用酸析+气浮预处理,退浆废水采用混凝+气浮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工艺废水、软水站再生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水、冷却塔定期排污水和初期雨水等废水一并采用调节池+混凝+气浮+水解酸化+好氧+沉淀+微曝+缺氧+沉淀工艺进一步处理后,接管至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处理,接管标准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中表2及其修改单间接排放限值、《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432—2018)中表2间接排放限值,其中总磷、总氮、氨氮出水浓度执行接管协议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处理。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印染废水污泥需开展危险特性鉴别,鉴别结果明确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经鉴别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优先就近焚烧处置。按要求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固危废(含污泥)产生和处置情况,达到固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前处理车间、染色车间、印花车间、染料助剂仓库、危废暂存间、废水收集管网、废水处理站、储罐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和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管理要求,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纺织印染工业》(HJ 861—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纺织印染工业》(HJ 879—2017)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废气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十)应依法依规做好现有项目装置及设备拆除工作,并确保所有拆除产物、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等得到合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