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托育服务业的职业资格证
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开启了我国新时代托育服务工作的新征程。就在这一年,国家首次把托育机构相关从业人员工作范畴纳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3月,国家人社部颁布劳动关系协调员等1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人社厅发〔2019〕47号),第一次明确“育婴员”(职业
编码为4-10-01-02)和“保育员”(职业编码为4-10-01-03)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此后,2021年12月,国家人社部颁布网约配送员等1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人社厅发〔2021〕92号),其中涉及托育服务业的有“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职业编码为4-10-01-01)和“保育师”(将以往的“保育员”职业名称变更为“保育师”,职业编码仍为4-10-01-03)。至此,国家层面制定并实施的托育服务职业技能资格证共有三个: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保育师,其中“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设 4 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育婴员”设3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保育师”设5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上述三个职业的技能水平评价与认定,由各级人社部门按规定适时组织开展,以畅通从业者的职称晋升通道。
二、关于托育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
2019年9月,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教职成厅〔2019〕3号),提出“原则上每个省份至少有1所本科高校开设家政服务、养老服务、托育服务相关专业”。2021年3月,教育部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职成〔2021〕2号),明确托育服务的专业名称有三个:在中专层次叫“婴幼儿托育”,在大专层次叫“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在本科层次叫“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据悉,目前我省还没有本科院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但在大专层次院校,省内已有江西传媒职业学院、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上饶职业技术学院、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等24所职业学院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在校生有2739人。另有江西省商务学校、江西省鄱阳卫生学校等2所中专层次的职业院校已开设“婴幼儿托育”,在校生有180人。这表明我省托育专业人才培养已经开始起步。下一步要积极推动本科院校设置托育专业。
三、关于托育从业人员的在职培训
在对现有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上,自2019年以来,我委每年都选派各级干部和托育机构负责人参加国家举办的托育业务培训。同时,我委人口家庭处也先后5次举办全省托育服务专题研讨培训班。市县两级每年也组织托育业务培训,一些县区的业务培训已经做到辖区托育机构负责人全覆盖。2021年2月我委与省人社厅等六部门印发《江西省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将育婴员、保育师纳入重点产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培训名额为2021年1.5万人次,2022年1万人次。为落实此项目,2021年我委下拨培训专项补助270万元。
四、关于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的流动性
我们在基层调研中证实目前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的流动性较高,主要原因是托育机构抗风险能力较弱,持续三年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托育机构的正常运营,不少托育机构招生不景气,托位利用率不够理想,托育机构的托位远未达到吃饱喝足的满负荷水平,特别是那些有100以上托位的机构。由于运营成本高而收益低,机构举步维艰,这导致从业人员流动频繁。目前我省民营托育机构占八成以上,公办托育机构还不足两成,在公办机构中有九成以上属于幼儿园延伸举办的托班,一些公办托育机构实际上委托社会力量在运营。吉安市妇联婴幼园是全省唯一在编制管理部门注册、有正式人员编制的公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该园基础设施良好,生源也不是问题,未来专业师资补给将不断充实,发展前景广阔,这是非常难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