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改进建议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5-02-26 17:18

劳务派遣用工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改进建议

曹贤军

  摘要:劳务派遣作为特殊用工形式,在事业单位中应用较广。它不仅有助于降低人力资源成本,也能满足单位短期用工需求。当前劳务派遣市场快速发展,劳务派遣用工也随之出现新的问题和挑战,包括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到位、个别地方存在就业歧视等,急需及时解决。本文分析探讨了劳务派遣用工中存在的新问题及改进建议,以期为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参考,促进我国劳务派遣市场的完善与进步。

  关键词:劳务派遣;人员;问题;对策建议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在90年代进入我国,21世纪获得快速发展,尤其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种非传统的用工方式受到广泛关注。劳务派遣的优势在于能够促进体制内就业机制转换,同时也能有效调节劳动力市场供求形式,有助于降低人工成本。在未来劳务派遣市场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通过规范用工管理,处理好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保护单位利益的同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能够稳定社会发展[1]。相关用人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应充分重视劳务派遣人员存在的新问题,结合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分析,有效解决薪资福利待遇不足、相关权益保护不到位等问题,通过完善劳动合同,促进公平待遇,加强权益保护,才能更好的发挥人才优势,助力用人单位的长远发展。

  一、“劳务派遣”概述

  (一)劳务派遣的内涵

  所谓的“劳务派遣”就是劳动派遣单位跟被派遣人员建立起劳动关系,将其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的劳动涉及“两种契约”和“三方当事人”。“劳务派遣”也被称为“劳动力租赁”,劳务派遣的特点在于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2]。同时劳务派遣单位也明显区别于其他职业介绍机构,它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

  (二)劳务派遣与传统用工的比较

  传统用工包含两个主体,为资方和劳方,是单位、企业与劳动者直接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单位会给员工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同时单位也有着劳动者劳动成果的使用权,单位承担劳动法中规定的雇主责任,需要负责员工从入职到离职整个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劳务派遣的主体为三个,包括劳务派遣人员、派遣机构或单位、用人单位[3]。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属于劳动关系,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为劳务关系,用人单位可以享有劳动者劳动结果的使用权,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但是不用承担传统形势下的雇主责任。派遣单位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档案关系、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等工作。

  二、劳务派遣用工的发展情况及现实意义

  (一)我国劳务派遣人员发展情况

  从商务部发布的相关数据观察,从2018年―2022年间,我国劳务派遣人员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在2020年受疫情影响,劳务派遣人员数量降幅较大,在2021年呈现回升趋势。发展至2023年7月,我国劳务派遣人员已经达到19.7万人,与上一年同期相比较,增长5.7万人[4]。我国劳务派遣人员主要集中在三大传统行业,分别是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以及制造业,2021年从业派遣人数累计达到27.37万、7.98万以及6.67万,占人员总量的70%左右。我国劳务派遣行业呈现快速发展趋势,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下,在市场监管的优化下,这一行业正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在劳动合同法中有了明确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用工比例作出明确规定。在2024年实施的新规中也进一步强调了“同工同酬”原则,明确了劳务派遣人员的辅助性岗位范围[5]。这些政策与规定的完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市场的良性发展。

  (二)劳务派遣用工的现实意义

  现今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得到快速发展,最主要是因为其适应、满足当下经济发展需求,对于劳务派遣人员、用工单位以及社会发展都有积极影响。从劳务派遣人员角度分析,通过劳务派遣这种特殊用工形式,增加了自身的就业机会,获得收入,同时也能积累更丰富的工作经验[6]。劳务派遣人员可以在不同的单位中接触到不同的岗位,了解更多样化的工作环境,有助于拓展职业视野,积累更多技术和经验。事业单位中的劳务派遣人员还有可能以此为契机,将其作为进入用工单位的跳板。从用工单位角度分析,通过劳务派遣能够在降低用工成本的同时提升收入,有效规避用工风险。劳务派遣将用人单位从琐碎的人事管理工作中解脱出来,可以将精力投入到各项业务拓展中,减少了在招聘和培训中的成本,极大减轻了用人单位的负担。同时劳务派遣合规合法,既保障了用工安全性,又降低了用工成本。从社会发展角度而言,劳务派遣为就业提供更多渠道,在劳务派遣中一些高校毕业生能够快速进入工作岗位,降低了社会失业率,合理有效的配置了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有组织、有计划的转移劳动力,有效促进就业,保障社会稳定发展。

  三、劳务派遣用工中存在的新问题

  (一)权益保护不到位

  在劳务派遣人员中,权益保护不到位是现存的突出问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签订的合同为短期劳动合同,所以享受的福利待遇与正式员工之间存在明显差异,没有办法获得稳定的就业保障,对于劳务派遣人员而言,要面临一定心理压力与生活压力。在劳务派遣人员中还存在劳动合同期限缩短、合同不明确等问题,这就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劳务派遣人员的职责不明晰,很多时候做了很多工作,加班时间过长,但是薪资却明显低于同岗位的从业人员。由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属两家单位,有部分用人单位会存在克扣工资的情况,或者工资延迟发放、不按规定结付加班工资等等,会侵害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同时也会导致责任主体不明确[7]。此外,劳务派遣人员存在一个新问题就是岗位适应能力不强,在短时间内没有办法适应用人单位的工作节奏,在此过程中往往没有人指导,缺少培训教育。很多用人单位认为劳务派遣人员不是正式员工,不用展开培训指导,这就导致劳务派遣人员缺少专业知识,工作受到阻碍,从而影响未来规划。劳务派遣人员权益保护不到位不仅体现在薪资待遇、就业稳定性上,同时在职业发展上也受到限制。劳务派遣人员职业发展、职业晋升都会受工作时长的影响,与正式员工之间存在差异,成为困扰劳务派遣人员的重要问题。

  (二)制度缺陷监管失灵

  近年来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面临的新问题逐渐显露,除了薪资待遇、就业稳定性以外,制度的缺陷导致监管失灵,让劳务派遣人员更难得到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不足是导致监管难度大的重要原因。尽管《劳动合同法》中针对“劳务派遣”设立了专节规定,但是法律并没实现立法的预期目标,这就充分说明用人单位、派遣机构明显存在责任不足的问题[8]。“同工同酬”这一制度的存在是对劳务派遣人员权益的保障,但是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因为执法机制薄弱,所以监管明显不到位,“同工同酬”成为纸上谈兵,没有真正落实到劳务派遣人员身上。《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务派遣的用工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很多规定的指导性与约束性都比较差,并且存在一定滞后性,没能与现代劳务派遣发展实况有效结合起来,劳务派遣人员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和保障。例如,《劳动合同法》66条明确规定“劳务派遣是针对一些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劳务派遣工作几乎设计所有岗位,这既有认知的不到位,也有监管的失责。除此之外,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也会给监管工作带来阻碍。例如,针对工伤认定、社保缴纳等方面仍旧存在盲区,导致在实际工作中针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难以遏制。在劳务派遣中法律是保障派遣人员安全的重要武器,一定要及时完善制度,提高监管力度。

  (三)存在就业歧视

  现如今劳务派遣人员面临的新问题还包括就业歧视,很多人称自己是在职场“裸奔”,而这也体现了劳务派遣人员面临的尴尬境地。劳务派遣人员在进入到新的工作单位后,由于签署的为短期合同或临时合同,更有甚者仅为口头约定,没有签署正式合同。所以与正式员工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无论是薪资待遇、还是职业晋升,都有明显差距,这在心理上就会导致劳务派遣人员存在落差。很多用人单位只是为了满足短期的用工需求,所以对劳务派遣人员并不重视,与正式员工相比,面临的工作环境与条件更差,单位中的脏活累活交给劳务派遣人员处理,在这样的环境中,难免受到就业歧视[9]。这种就业歧视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分化和不平等现象,劳务派遣人员被剥夺和正式员工公平竞争的机会,因为劳务派遣人员的合同期短、稳定性差,所以用人单位将更重要的机会留给正式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受限,陷入职业困境与职业歧视的尴尬境地。此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派遣降低了人工成本,增加了劳动市场的不稳定性,加剧了社会的分化。在这种歧视和不稳定的劳动关系下,如果出现合同纠纷或解雇问题,劳务派人人员往往没有办法获得有效维权渠道,例如,在2018年,全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劳动争议数量就达到11.3万件,其中涉及劳务派遣的争议案占比近13%,由此可见,不稳定、不平等的关系下,劳务派遣人员承担的压力和歧视非常大,也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四、劳务派遣用工中的问题解决建议

  (一)强化劳务派遣人员权益保障

  劳务派遣在未来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劳务派遣人员面临的权益保护不到位的问题成为首要解决问题。劳务派遣人员权益不到位主要体现在薪资待遇差、职业晋升难等方面。所以针对这一现实问题,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展开:其一,建立健全的用工管理制度,这是保障劳务派遣人员权益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应该制定严格的用工管理制,针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待遇等问题作出明确指示,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单位发展实况,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薪资待遇。明确他们的工作职责,超出工作范围或时间,有相应的薪资补偿,通过这种方式提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10]。用人单位还应建立用工风险控制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其二,加强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障。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使其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提高他们的稳定性,使其能够更好的适应新环境,投入到用人单位中,发挥自己的职责所在,更高质量的完成工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满意度。其三,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培训与发展规划。劳务派遣人员在用人单位权益得不到保障,还体现在自身职业发展受限上。但新的工作环境和岗位能从侧面为劳务派遣人员积累经验,所以用人单位应把握这一点,注重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发展和培训,帮助他们学习更多新技能。用人单位不能区别对待正式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应提供平等的培训机会,在实际工作中通过组织展开培训,提高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养,增强职业竞争力,为他们展开职业规划。用人单位还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健康。使其在新的环境中,有良好的薪资待遇和社会保障,也有明晰的发展目标和职业规划,真正发挥人才优势,助力用人单位工作质量的提升。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管

  针对劳务派遣制度缺陷,导致监管失灵这一问题,在今后发展中还应不断优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管。现行的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法规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在这些法律中,明确了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用工比例,同时也强调“同工同酬”原则。法律法规并非一成不变,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行业的变化,法律也在不断完善[11]。相关部门还应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行业的法律法规建设,结合当前市场发展实况,优化法律法规的指导性,将其中过于原则和笼统的条例进行细化,为劳务派遣提供有力支持,将法律法规真正落实到实处。例如,在法律法规中对于“三性”的规定不够明确、不好操作,用人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对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理解不同,导致法律执行不一。所以建议明确界定“三性”的含义,规定存续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岗位不能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将劳务派遣的禁止规定进行明确标注,将法律中的“三性”落实到实处。用人单位还应加强对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尤其需加强劳务派遣人员权益保护法律的学习,可以在单位内部通过组织开展研讨会的形式,进行点对点宣讲,提高用人单位上下员工的法律意识。除此之外,还应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强执法监管[12]。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实地调查、系统核查等多种形式,对用人单位的经营实况进行核查,及时掌握劳务派遣人员数量、用人单位以及派遣机构的实况,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保护情况。同时利用信息化平台,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合同签订、社保情况进行监察,督促用人单位加强管理。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此外,还应加强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劳务派遣行业的监管,鼓励社会大众加强对劳务派遣行业的关注,及时发现派遣机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以此来保障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强化用人单位责任杜绝就业歧视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务派遣进入发展新阶段,一些不规范的劳务派遣出现,很多垂直管理行业,比如电力、银行、铁路等服务型行业纷纷跟进,将一些合同职工转变为劳务派遣人员,并将其作为主要聘用职工形式,由此形成新的就业歧视,同时也影响了劳动合同相关制度的推行[13]。现阶段,用人单位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脱节、劳动关系脱钩,很多时候劳务派遣人员都处于两边都管、两边都不管的境地。在涉及利益问题时,用人单位通常都不会征求意见,工资标准都是由用人单位确定,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缺少协商过程,职工代表大会中往往没有劳务派遣人员代表。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劳务派遣人员缺少表达需求、诉求的通道,在用人单位的存在感极低,很容易产生就业歧视。在今后运营与发展中,用人单位还应重视起劳务派遣人员就业歧视问题,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首先,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展开工作,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比如,用人单位需要向相关部门备案,将薪酬待遇、岗位调整等信息公开透明,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充分了解岗位需求和薪资情况[14]。其次,派遣机构或公司一定要加强与劳务派遣人员、用人单位的沟通,充分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诉求,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合理的要求。用人单位则应该在劳务派遣人员中选择代表,积极参加单位员工大会,为他们建立表达诉求的平台,尊重劳务派遣人员的需求和意见。通过参与单位民主管理,能够提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信心,也能提升满意度,同时在单位内部形成公正和谐之风。用人单位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能够提高全体员工对劳务派遣的认识,能够避免形成就业歧视,对单位的长远发展十分有益。

  结束语: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现今劳务派遣这种特殊用工形式得到广泛应用和关注,其优势在于能够为派遣人员提供就业机会,积累工作经验,拓展职业视野,可以成为今后换岗的跳板。同时也能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实现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助于社会稳定发展。随着《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推行,劳务派遣用工面临一些问题,比如权益保护不到位、制度缺陷监管失灵、存在就业歧视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也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发展带来阻碍。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还应强化劳务派遣人员权益保障,建立健全的用工管理制度,加强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障,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培训与发展规划。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管。鼓励社会大众加强对劳务派遣行业的关注,保障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强化用人单位责任,杜绝就业歧视。为劳务派遣人员建立表达诉求的渠道,尊重他们的需求和意见,积极展开民主管理,提升工作满意度。通过这些举措真正保护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和安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作者单位:湖南省衡阳航道事务中心)

  参考文献:

  [1]唐弘,李博. 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 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22,33(1):40-41,45.

  [2]冯乐. 人力资源管理视角下企业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及激励[J]. 中国科技投资,2022(21):149-151.

  [3]温宇. 机关事业单位中劳务派遣用工管理问题及对策――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为例[J]. 数字化用户,2023(43):261-262.

  [4]刘腾腾,杜建平,郑力莎. 有效降低国企劳务派遣人员频繁流动的策略和措施[J]. 企业改革与管理,2022(10):76-78.

  [5]罗小琴. 基于拼接方法的劳务派遣人员合理调度方法研究[J].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20,39(6):72-76.

  [6]章荣华.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 首席财务官,2023,19(20):213-215.

  [7]陈笑歌. 劳务派遣人员权利保障[J]. 法制博览,2021(4):147-148.

  [8]何群.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法律探究[J]. 中国集体经济,2022(1):130-131.

  [9]郑传意,曾裕梅,余丹,等. 关于编外人员劳务派遣模式的调研分析[J]. 企业改革与管理,2021(2):75-80.

  [10]余钫,孙常程. 浅谈劳务派遣中如何提升派遣人员的归属感与安全感[J]. 辽宁经济,2020(3):46-47.

  [11]朱海. 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的利与弊分析完善法制规范[J]. 现代企业,2024(6):119-121.

  [12]聂晶. 浅谈劳动关系之劳动派遣管理的思路[J]. 品牌研究,2024(5):37-39.

  [13]贺兴胜. 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相关问题分析[J]. 发展改革理论与实践,2024,40(2):187-189.

  [14]张晓星,程霞. 国有企业劳务派遣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对策[J]. 职工法律天地,2024(7):5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