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婴师岗位技能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育婴师的术语和定义、等级划分依据、等级划分、认定方法及资质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用现代教育观念和科学方法对0-3岁婴儿进行生活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专业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育婴师 Nursery teacher
用现代教育观念和科学方法对0-3岁婴儿进行生活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专业人员。
4 等级划分和认定方法
4.1 等级划分依据
主要依据学历、工作经验和技能水平。
4.2 等级划分
本职业分为初级育婴师、中级育婴师、高级育婴师三个等级。
4.3 认定方法
4.3.1 采取本人自愿申请、技能考核、培训与考核相结合的认定方法。
4.3.2 申请人需提供必要的材料(本人简历、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经技能考核、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的技能证书。
4.3.3 申请者必须具备5.1和5.2规定的所有基本条件及资质条件,不同等级的育婴师须具备5.3相应资质条件条款。
4.3.4 育婴师考评机构负责审核、考核、登记注册和证书发放工作。
5 育婴师岗位技能要求
5.1 基本条件
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热爱儿童,尊重儿童。
吃苦耐劳,团结友爱。
诚实守信,自律奉献。
创新意识,学习精神。
5.2 资质条件
5.2.1 初级育婴师
初级育婴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年龄在20-55岁之间。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连续2年及以上育婴相关工作经验。
——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学、学前教育、教育心理学、儿童心理学等相关专业。
5.2.2 中级育婴师
中级育婴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年龄在20-55岁之间。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学、学前教育、教育心理学、儿童心理学等相关专业,且具有连续2年及以上育婴相关工作经验。
——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学前教育、教育心理学、儿童心理学等相关专业。
——取得初级育婴师证书,且连续从事初级育婴师相关工作2年以上。
5.2.3 高级育婴师
高级育婴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年龄在20-55岁之间。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学、学前教育、教育心理学、儿童心理学等相关专业,且具有连续3年及以上育婴相关工作经验。
——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学前教育、教育心理学、儿童心理学等相关专业,且具有2年及以上幼儿教育相关工作经验。
——取得中级育婴师证书,且连续从事中级育婴师相关工作3年以上。
5.3 育婴师技能要求
5.3.1 初级育婴师
5.3.1.1 掌握育婴师相关的法律法规。
5.3.1.2 了解婴幼儿期各期生理和生长特点及保健措施。
5.3.1.3 了解婴幼儿心理发展相关知识。
5.3.1.4 能够对婴儿生活护理。
——饮食方面的照料,包括母乳喂养、人工喂养和混合喂养指导、食物添加期的喂养等。
——饮水方面的照料,能够运用正确方法给不同年龄的婴儿喂水。
——睡眠方面的照料,能够营造温度、光线、声音、通风、睡具等适宜的睡眠条件。
——正确包裹婴儿、给婴儿穿脱衣服。
——卫生方面的照料,包括婴儿用品的消毒、婴儿身体清洁、婴儿二便后的清洁处理、居室卫生。
5.3.1.5 能为婴儿进行水浴、日光浴、空气浴。
5.3.1.6 能为婴儿测量体重、身高,并及时提醒父母定期对婴儿健康进行检查。
5.3.1.7 能够引导婴儿做被动操和主动操。
5.3.1.8 掌握基本婴儿护理的知识和技术。
5.3.1.9 能够根据国家计划免疫要求按时让婴儿接受预防接种。
5.3.2 中级育婴师
中级育婴师除掌握初级育婴师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外,还应掌握:
5.3.2.1 掌握婴儿营养需求的基本知识。
5.3.2.2 掌握常见意外伤害的原因及预防方法。
5.3.2.3 能够对婴幼儿生长进行监测。
5.3.2.4 掌握婴幼儿常见疾病的家庭护理方法。
5.3.2.5 常见危重病症的表现。
5.3.2.6 能够对婴儿进行眼、外耳道、口腔、腋窝、外阴的清洁。
5.3.2.7 掌握识别铅中毒的方法。
5.3.2.8 能够指导父母对婴儿进行家庭教养。
5.3.2.9 良好饮食行为的培养。
5.3.2.10 掌握婴幼儿早期教育和训练的方法。
——大动作发展的训练方法。
——精细动作发展的训练方法。
——认知能力发展的训练方法。
5.3.3 高级育婴师
高级育婴师除掌握中级育婴师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外,还应掌握:
5.3.3.1 掌握铅中毒的预防方法。
5.3.3.2 能够对婴幼儿营养状况评价。
5.3.3.3 婴幼儿发展的观察与评价。
5.3.3.4 掌握婴幼儿常见心理问题的游戏矫正法。
5.3.3.5 能够根据婴幼儿发展特点设计早期教育和训练的方法。
——大运动训练的设计。
——精细动作训练的设计。
——认知能力训练的设计。
——语言训练方法的设计。
——培养生活自理能力的活动设计。
——培养社会交往能力的活动设计。
5.3.3.6 能够根据婴儿发展水平的测评结果设计个别化教学计划。
5.3.3.7 小儿意外伤害的紧急处理和预防。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培训、考核及证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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