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老友老周给我打电话:“兄弟,我把仓库打包的活包给了一家公司,结果员工穿我厂服、听我指挥,社保却挂在别人那儿。这算外包还是派遣?会不会踩雷?”十分钟后,我给了他一张对比表,他恍然大悟:“原来我差点把‘包活’干成了‘借人’!”
一、先厘清:什么叫“借人”,什么叫“包活”?
用生活化的话来说:
劳务派遣=“借人”:张三挂在A公司名下,却被A公司“借”到B公司干活,B公司给他派活、考勤、下指令。
劳务外包=“包活”:李四把一整块业务(比如仓库打包、客服接线)整体包给C公司,C公司自己找人、自己管人,李四只看结果。
二、六把标尺,一眼分清楚
三、最容易踩的坑:假外包、真派遣
如果李四把仓库打包“包”给C公司,却出现以下场景,就极易被认定为“披着外包外衣的派遣”:
工人每天穿李四公司的工作服、佩戴李四工牌;
工人必须遵守李四的考勤制度、早会制度;
李四直接给工人排班、扣绩效;
工人对外以李四名义签收快递、接待客户。
一旦出现纠纷,劳动监察部门会穿透合同形式,按实质认定——李四很可能被要求补缴社保、承担连带赔偿,甚至面临罚款。
四、给用工方的三点“避坑锦囊”
查资质:先让对方亮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无证就换合作方。
写清成果:外包合同里别出现“按人天计价”,而是用“完成多少吨货物打包”“接通率达到多少”来量化。
别伸手管人:发包方只对接承包方项目经理,不直接点名要张三还是李四来干活。
五、写在最后
“借人”看人头,管得越多责任越大;“包活”看结果,管得越细越像派遣。
本文和表格可收藏,下次签合同前对照一遍,就能像老周一样,把风险挡在门外。
资料来源:
常州人社《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
《劳动合同法》第58—67条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3、4、27条
人民法院案例库:江苏某电子公司诉某服务公司劳务派遣纠纷案(案号〔2021〕苏05民终103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