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受工伤,判后释法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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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31 01:48

近日,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该案涉及到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劳动用工关系,涉及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员工三方的权利义务。

2022年2月17日,被告某人力资源公司与原告王某发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听从工作安排,派遣到辽宁某矿业工作。因辽宁某矿业与某煤炭集团签订了合同,原告王某发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按约定到工作地点工作。2022年5月3日,原告王某发在工作中受伤,在呼伦贝尔市某康复医院治疗。原告王某发申请对其伤残等级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被告某人力资源公司申请因果关系鉴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尝试进行调解,但双方争议较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承办法官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依据,判决被告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王某发各项损失合计115 166.14元,被告辽宁某矿业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宣判后,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进行判后释明,主动就案件程序适用、裁判结果、裁判理由等进一步解释说明。在判决生效后,被告某人力资源公司与辽宁某矿业公司主动向原告给付赔偿款,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也彻底画上句号。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强释法明理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供稿:牙克石市人民法院 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