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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12:07

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maternal and infant health care service place

国家标准项目 制定 推荐性

国家标准计划《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由 TC483(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中医药局。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生熳橄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益生联合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承巍月佳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爱玛家家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圣玛莉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禧月阁母婴看护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54040-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6-01-04   申报日期   2014-12-27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9-24   公示截止日期   2015-10-15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3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03.080.30 消费者服务  

  归口单位   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中医药局  

起草单位

北京生熳橄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承巍月佳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武汉圣玛莉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益生联合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爱玛家家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禧月阁母婴看护有限公司等  

目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要求:规范发展母婴照料服务.意见中还包括: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增强诚信意识,自觉开展诚信服务,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快建设诚信服务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业内协调、行业发展、监测研究,以及标准制订、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规范、行业信誉维护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失信惩戒以及强制退出机制,将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加强统计监测工作,加快完善健康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健全相关信息发布制度. 完善健康服务法规标准和监管.推动制定、修订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的实施,提高健康服务业标准化水平.在新兴的健康服务领域,鼓励龙头企业、地方和行业协会参与制订服务标准 母婴保健行业作为健康产业的一部分,针对服务的是比较脆弱的母婴群体,需要对产妇和婴儿进行24小时全方位服务,母婴保健服务涉及多学科,多门类,还涉及中华民族的传统的"坐月"习惯.因此,专业的技能、完善配套设施和温馨的服务是母亲康复、婴儿健康的关键. 这几年,随着母婴保健机构的纷纷建立,由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存在和指导,企业都在自行摸索行业发展规律,很多企业走了弯路.特别是一些意外事故对消费者和企业都产生了不好的影响.针对这种现状,社会舆论和母婴企业都急切的盼望能够早日出台相关国家标准. 因此,尽快制定出符合母婴行业发展的国家标准既符合国家的发展精神,又可以规范企业行为,指导产业健康发展,同时也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母婴群体的消费安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母婴保健服务场所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硬件设施、人员要求、护理用品、饮食规范、对产妇的服务规范、对婴儿的服务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各母婴保健服务场所,不适用于作为医疗用途的母婴服务机构以及母婴家庭护理行为.2、主要技术内容2.1 术语和定义:母婴保健服务、母婴保健服务机构、母婴保健服务项目、母婴保健服务场所、母婴保健服务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能人员、服务人员2.2 分类:母婴保健服务项目(孕期保健、胎儿早教、产后护理、新生儿护理、婴儿护理、婴儿游泳、婴儿早教);母婴保健服务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能人员、服务人员)2.3 硬件设施:营业规模、装修装饰、功能区域划分、卫生要求、空气质量、地理位置、消防安全2.4 人员要求:从业资格、专业技能、培训考核、从业证书、人员资质证书管理2.5 护理用品:种类、卫生要求、安全要求、功能要求2.6 饮食规范:食品原料、营养配方、配送要求2.7 对产妇的服务规范:孕期保健、产后护理2.8 对婴儿的服务规范:胎儿早教、新生儿护理、婴儿护理、婴儿游泳、婴儿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