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穷窝”“换穷业”“拔穷根”——中国易地扶贫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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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1 20:07

拼版照片:上图为2013年3月4日拍摄的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元古堆村乡道。新华社发(吴鲁 摄);下图为2021年2月6日在渭源县元古堆村拍摄的乡村道路和易地扶贫搬迁点。新华社记者 马希平 摄

摘要 

易地扶贫搬迁是“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根本之策。“十三五”时期,我国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区范围涉及全国22个省(区、市)约1400个县(市、区),搬迁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60多万人。通过精准确定迁出区域和搬迁对象、科学确定搬迁方式和安置方式、创新筹集搬迁资金和使用政策、实现搬迁与后续扶持无缝衔接等多措并举,完成了全国近1/5贫困人口的脱贫攻坚任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有效阻断了贫困代际传递,促进了人口集聚、产业集聚和新型城镇化,助推了生态环境修复,促进了民族融合发展,为全球减贫贡献了中国智慧。目前,我国易地扶贫搬迁“搬得出”问题已得到解决,下一步要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三区三州”等欠发达地区和大型安置区,在增强产业发展可持续性、有效提升就业帮扶效率、切实保障搬迁群众权益、健全安置点社区治理体系等方面加大后续扶持力度,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关键词 易地扶贫搬迁精准扶贫 产业发展 就业帮扶 社区治理

易地扶贫搬迁是针对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实施的一项专项扶贫工程,目的是通过“挪穷窝”“换穷业”,实现“拔穷根”,从根本上解决搬迁群众的脱贫发展问题。

一、中国易地扶贫搬迁的作用及意义

“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虽然这些地区经过多轮扶贫开发,但贫困状况仍未发生根本改变,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势在必行。

(一)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需要

2015年底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我国农村仍有贫困人口5575万人,其中约1000万人生活在资源贫乏、生态脆弱、灾害易发频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难以覆盖的地区。这些地区通过传统扶贫手段难以实现就地脱贫,只能通过易地扶贫搬迁从根本上解决脱贫发展问题。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中央确定的“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攻克这一贫困堡垒的关键。“十三五”时期,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完成了全国近1/5贫困人口的脱贫攻坚任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弱,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落后,面临着解决贫困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传统扶贫手段难以奏效。易地扶贫搬迁通过人口外迁转移,赋予贫困群众新的资源禀赋,使其从低附加值农产品生产中解放出来,实现收入水平的快速提升。同时,迁出地人口容量的下降缓解了人地冲突导致的生态压力,使之提供生态公共产品和特色效益产品的能力得以增强,反过来又进一步增加了当地居民和搬迁农户的收入。易地扶贫搬迁的这种双重效应,有力推动了解决农村贫困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性循环。

(三)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需要

长期以来,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区域的人口由于缺乏必要的生存和发展资源,生产方式原始、生活方式落后,资源禀赋与传统生产方式形成相互制约的恶性循环,陷入“越穷越垦、越垦越穷”的怪圈。“十三五”时期,党和国家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了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彻底改变了其生存环境,然后通过发展产业提升自我发展能力,通过提供培训、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实现自然资本、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全方位重构,能够使贫困群体获得公平的生存权、发展权,有助于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四)为全球减贫贡献中国智慧的需要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通过加快建设,深化改革和大规模扶贫开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成为全球最早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减贫目标的发展中国家,加速了世界减贫进程,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赢得国际社会广泛赞誉。我国易地扶贫搬迁通过系统推进安全适用住房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搬迁群众就业空间拓展、迁出区生态修复等问题,促进了人口、资源、生态的协调发展,取得了良好减贫成效,已经被证实是解决生态环境脆弱地区贫困问题的有效举措。这一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是中国减贫方案和减贫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和拓展了减贫的方式和方法,为全球减贫探索出了重要道路。

二、中国易地扶贫搬迁的主要做法

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围绕“搬迁谁、搬到哪、怎么建、搬后怎么办”等核心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创新思路,在实践过程中积极探索易地扶贫搬迁的有效路径。

(一)精准确定迁出区域和搬迁对象

“十三五”期间,迁出区域主要为自然条件严酷、生存环境恶劣、发展条件严重欠缺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农村贫困地区。主要包括四类地区:深山石山、边远高寒、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且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十分薄弱,工程措施解决难度大、建设和运行成本高的地区;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以及其他确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地区。这些地区需要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60多万人,分布在全国22个省(区、市)约1400个县(市、区)。

图1 “十三五”时期全国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分布情况

资料来源:《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二)科学确定搬迁方式和安置方式

易地扶贫搬迁方式包括自然村整村搬迁和分散搬迁两种。其中,生存环境差、贫困程度深、地质灾害严重的村庄,主要以自然村整村搬迁为主,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实施的原则给予优先安排。同时,综合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和城镇化进程,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解决。如贵州面对人地矛盾突出的现实困难,探索性地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城镇化安置路子,让城市优质资源惠及农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让搬迁农户向城镇聚集助推城镇化发展。四川省坚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分类制定安置方案,宜散则散、宜聚则聚,探索形成了“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的建设模式。湖北省因地制宜确定安置方式,与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将适合集中安置的搬迁农户选择在中心村、小城镇、工业园区、乡村旅游区、移民新村等进行安置。

湖北省宣恩县因地制宜开展易地扶贫搬迁

宣恩县地处湖北省西南边陲,位于武陵山区连片特困区,是国家级重点贫困县之一。“十三五”时期,宣恩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为10840户34623人,搬迁人数占全县贫困人口的38.0%。

为破解“搬到哪”难题,宣恩将安置点配套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考虑,在全县建立集中安置点56个,实施“五统一”建管模式和“交钥匙”工程。2018年12月圆满完成搬迁任务,集中安置率达95%,城镇安置率达70%,顺利实现“挪穷窝”。

为破解“怎么管”难题,宣恩创新开展“1+6+N”配套模式,完善贴心服务“6个1”,探索出一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管理和服务双轮驱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三位协同,自治、法治、德治和智治四治融合的新型“1234”社区治理模式,不断增强易迁群众的安全感、归属感、成就感。

为破解“如何富”难题,宣恩探索工厂式、居家式、种养式、乡村旅游式等多种就业模式,实现搬迁户“进园区、住小区”“楼上住、楼下干”。安置点周边建成千户土家水田坝、茶旅融合伍家台、民俗风情野椒园等一批乡村生态休闲旅游示范点,实现茶产业、全域旅游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让搬迁户多元增收、稳定脱贫。

资料来源:根据湖北省宣恩县调研资料整理。

(三)创新筹集搬迁资金和使用政策

易地扶贫搬迁创新资金筹措方式,大幅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入了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全国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筹措总量约6000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约80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约1000亿元,专项建设基金约500亿元,低成本长期贷款约3500亿元。[①]为承接使用好易地扶贫搬迁金融资金,有关省份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组建了省级投融资主体,专门承接通过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务注入的项目资本金,以及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的长期贷款。同时,在市县一级组建项目实施主体,与省级投融资主体签订资金使用协议,从省级投融资主体承接相关资金,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与其他业务物理隔离、独立封闭运行。为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四)实现搬迁与后续扶持无缝衔接

随着“搬得出”工作的完成,党和政府及时将工作重心从工程建设转到后续的脱贫上来,推动易地扶贫搬迁与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结合。对农业安置的搬迁群众,根据当地农业资源和农产品特色,提供与城乡消费结构升级相适应的绿色农产品、体验式农产品,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靠近工业园区、靠近旅游景区、进城安置的搬迁群众,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推动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向安置区周边的工业企业、旅游服务、商贸流通等二三产业转移就业。为使搬迁群众享受更为便捷的公共服务,在安置区还配套建设水电路、电信网络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规划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生活服务设施。在社区管理方面,实行属地化、社区化管理,加强对搬迁群众心理疏导和文化教育,营造开放包容的社区文化,引导搬迁群众共同参与社区管理,增强主人翁意识,养成与新环境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帮助顺利融入新社区。

搬出大山住新屋,忠国物业创业路

30岁的布依族青年潘忠国,是贵州省安龙县笃山镇大坡村人,因缺乏技术,家境贫寒。潘忠国的老家住的是简修平房,陈旧不堪。对于易地扶贫搬迁,起初潘忠国的母亲根本不愿意搬迁。搬迁动员时,还没等到干部同志开口,潘母就撂下一句“不去,你们不消浪费口舌,我哪点也不去!”几次三番,动员干部不厌其烦,苦口婆心地解说和“算账”对比,又领着潘忠国及其母亲到蘑菇小镇新市民居住区看。潘母平时从来没到过城里,漂亮的小区环境让她大开眼界,接着又领她看了房子,安置区小学、医院……。看到这一切,老人终于答应搬迁。

易地扶贫搬迁让潘忠国的家庭有了新的希望,在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服务中,政府引导潘忠国“自主创业”,创办了“安龙县忠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兼任总经理,为蘑菇小镇新市民服务。通过搬迁,潘忠国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住房安稳了,环境漂亮了,交通便利了,出行方便了。老人可以安享晚年,孩子可以安心上学,潘忠国也可以安稳工作,再也没有什么后顾之忧。

资料来源:根据贵州省安龙县调研资料整理。

三、中国易地扶贫搬迁取得的成效

易地扶贫搬迁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地区的脱贫发展问题,极大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彻底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

(一)搬迁群众摆脱绝对贫困

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960多万贫困群众从以前居住的土坯房、茅草房、危旧房搬进了宽敞明亮、安全牢固的新房,解决了他们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完成了“十三五”全国近1/5贫困人口的脱贫攻坚任务。搬迁群众完全脱离了生存环境恶劣的特定“贫困空间”,搬迁后就业能力明显提升,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实现了至少1人就业目标,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全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从2015年的2982元增加到2020年的10740元,年均增幅29.2%,比全国农民收入增速快20个百分点。搬迁群众全部实现了精准脱贫,从根本上阻断了贫困的代际传递。

我们的幸福生活从这里启航

44岁的梁丕贤家住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嘉川镇五红村五组的半山坡上,是典型的不通水、不通路的旧土木结构老屋。2008年,因为实在无法忍受恶劣的生活环境,老梁的妻子抛下当时仅1岁的儿子愤而离家出走。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老梁家被纳入搬迁计划。在五红村集中安置点,老梁家3口人住进了75平米的两层楼房,门前还留出空地建了“微田园”。在帮扶干部的动员下,老梁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学习种养殖技术。2019年,老梁家养殖了50只蛋鸡和30只生态鸡,全年收入了5000多元。2020年,老梁扩大了种养殖规模,养殖生态鸡1000只、新种植莲藕2亩、新发展荷塘养鱼2亩,加上在合作社务工和就近工程项目务工的收入,预计年收入能达到5万多元以上。采访中,老梁动情地说道:“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共产党的恩德,是党和政府帮我搬出了穷窝窝”。

资料来源:根据四川省旺苍县调研资料整理。

(二)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十三五”期间,全国累计投入各类资金约6000亿元,建成集中安置区约3.5万个,其中城镇安置区5000多个,农村安置点约3万个;建成安置住房266万余套,总建筑面积2.1亿平方米,户均住房面积80.6平方米。96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已全部乔迁新居,其中城镇安置500多万人,农村安置约460万人。[②]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的贫困群众走出大山,搬进城镇,彻底摆脱了“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的生存、生产、生活环境,从务农和打工为主的、季节性的生产方式转变为工厂化、定时性的工作日时制,从原来的砖瓦、木瓦甚至泥瓦住房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混泥土楼房。此外,搬迁配套新建或改扩建中小学和幼儿园6100多所、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万多所、养老服务设施3400余个、文化活动场所4万余个,全面改善了贫困地区教育、医疗、文化等设施条件,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大幅提升。[③]

易地搬迁搬出好“文章”

韦文章家住在深度贫困的贵州省安龙县笃山镇歪纳村,全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是石山地,易荒不易种,生活困难。韦文章和妻子常年在广东务工,一年也只能回来一次见上孩子一面。

2017年,在帮扶干部的动员下,韦文章全家搬进了五福小镇宽敞明亮的新居中,孩子也到了县城的学校读书。搬迁后的韦文章和他媳妇首先在安置区工厂打工,每个月人均3000多块钱。2018年,在帮扶干部的帮助下,韦文章决定自己创业,他利用自己和妻子在服装行业中的经验和技术,办起了服装加工车间。他的工厂解决了五福小镇二十多名新市民的就业问题。

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服装厂蒸蒸日上,韦文章还购置了一辆十多万元的小汽车。他说:“今天的这一切都要感谢国家的好政策,才让我们这些深石山区的人民群众有机会走出大山,摆脱贫困,重新开创一片新天地!我会永远铭记党和国家的恩情,更努力地带着搬迁户一起奋斗,用自己的行动回报党和国家对我们的深切关怀!”

资料来源:根据贵州省安龙县调研资料整理。

(三)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

大规模人口从生态脆弱的深山区、石山区迁入城镇,共复垦复绿搬迁后的旧宅基地100多万亩,大大减轻了迁出地生态环境承载压力,实现了对生态脆弱地区的修复和保护,不少因承载人口过多而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的贫困地区恢复了“绿水青山”。由于生态环境资源的脆弱性与贫困人口生产生活具有较大的矛盾,在实现贫困人口从生态脆弱地区搬迁到资源承载力较好的地方后,政府引导贫困人口由农业生产向非农化生产转型,提高了农户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脱贫致富的能力。此外,通过对搬迁后退出的承包地和山林打包开发、规模经营,形成了搬迁群众的“生态股”,把农村资源变资产、把资产变资金,将生态价值转化为搬迁户长期收益,“越穷越垦、越垦越穷”的恶性循环正在改变,搬迁脱贫与生态修复双赢效果日益显现。

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一个战场、两场战役的双赢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西忻州市岢岚县紧扣生态修复和旧村开发,实施土地复垦增减挂钩、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光伏扶贫“四个全覆盖”工程。

一是旧村腾退复垦40亩,土地增减挂钩交易收益480万元,全部用于搬迁户拆迁补偿及后续产业开发,复垦土地种植油松并套种中药材,配套出台中药材种植补贴政策增加搬迁群众收入。二是25度以上1473.5亩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周边1243亩荒山全部植树造林,带动搬迁户年人均增收3000元。三是采取“合作社+集体+农户”模式,以每亩300元价格流转土地195.5亩,实施中药材、小杂粮等规模化种植,收益30%用于贫困户分红。

“岢岚造林模式”统筹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了集体利益和农民利益,让贫困群众在打造绿水青山中收获真金白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殷切,勤劳致富的劲头更加充足,是山西“一个战场”打赢生态治理与脱贫攻坚“两场战役”的典范。

资料来源:根据山西省岢岚县调研资料整理。

(四)城乡发展空间更加优化

中西部省份500多万人在城镇集中安置,城镇安置率达52%,西南地区部分省份城镇安置率超过90%,有效提升了贫困地区城镇化率,优化了城乡空间布局,为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开辟了新空间。此外,各地根据不同地区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范围内大中小城市的数量、规模和空间集聚形态,确保人口、经济和土地以及社会要素在空间上的有序流动和协同发展。同时,按照“搬不了就通、通不了就搬”的原则,对没有进行整体搬迁的村庄,完善建设规划,优化空间布局,实施“组组通”硬化路、农村饮水安全、“通村村”农村出行服务平台等软硬件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配套水平。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培育发展城镇,并借助其对乡村的辐射和引领作用,就近推动农民就地实现非农化。这加快了乡村振兴的步伐,实现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易地扶贫搬迁优化城乡空间布局

怒江是全国深度贫困地区“三区三州”的典型代表。2014年末,怒江州整体贫困发生率高达56.24%,其中福贡县贫困发生率更高,达到70%。怒江州总共50多万人,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让10万农村群众搬出了大山,相当于怒江州总人口的五分之一,怒江州的城镇化率由此提升了12个百分点。

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怒江州交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群众“出行难”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城乡空间布局得到优化,为推进新型城镇化道路开辟了新空间。曾经的溜索过江、人背马驼变成了今天的美丽公路,曾经的杈杈房、茅草房变成了今天的安全稳固住房,曾经人畜混居、种地像攀岩转变为现代文明生产生活方式,傈僳族、怒族、独龙族实现社会形态和物质形态两个“千年跨越”,千百年来压在怒江各族群众身上的贫困大山被彻底挖掉,怒江更好地融入到了全国全省发展大局。

资料来源:根据云南省扶贫办提供的资料整理。

四、中国易地扶贫搬迁的经验及启示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立足国情实际,把握减贫规律,构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积累的基本经验,丰富和拓展了减贫的方法手段,为全球减贫事业探索出重要经验。

(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世界上超过千万人口的国家只有80多个,完成约1000万人的易地搬迁工程,相当于搬迁了一个中等人口规模的国家。这在中国的历史上空前未有,在世界历史上也空前未有。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在脱贫攻坚实践中,党中央坚持人民至上、以人为本,把贫困群众和全国各族人民一起迈向小康社会、一起过上好日子作为脱贫攻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社会协同发力、合力攻坚,东部西部守望相助、协作攻坚,广大党员、干部吃苦耐劳、不怕牺牲,充分彰显了共产党人的使命担当和牺牲奉献。我国在易地扶贫搬迁实践中的经验总结和实践创新,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取向。

(二)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

从本质上看,贫困治理是一个社会再动员、再组织和再塑造的过程,内在地蕴含于国家治理体系当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群众参与是基础,脱贫攻坚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组织和支持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发挥人民群众主动性。”[④]经过多年实践,易地扶贫搬迁的脱贫致富效果在贫困地区已形成广泛共识,产生了显著示范效应。依然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地区的贫困人口,对于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实现脱贫致富的做法高度认同,搬迁意愿强烈。党和政府本着“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指导各地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动态调整,确保有意愿的贫困人口能够应搬尽搬。易地扶贫搬迁不仅改变了贫困群众的物质生活,也改变了他们的精神面貌。在脱贫攻坚的过程中,老百姓从过去的“不愿干”、“不会干”转变为“学着干”、“争着干”。这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在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中汇聚起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为搬迁工作顺利开展和后续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自上而下形成完备的政策制度体系

“十三五”时期,从中央到地方都制定了规范性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文件,其中包括了各种形式的易地扶贫搬迁的规划、意见、方案等等,类型和范围都比较完善,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执行提供了可靠的政策基础。在中央层面,通过制定《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对搬迁的总体思路、迁出区域与搬迁对象、搬迁和安置方式、重点建设任务、资金筹措和运作模式、搬迁工作进度、搬迁后的发展措施等做出细致规定。在地方层面,有搬迁任务的22个省区分别制定了搬迁规划,同时还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形成了完整的政策体系和政策框架。同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党中央和国家累计召开了六次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一次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电视电话会议,督促指导地方党委政府在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全面做好搬迁安置的各项工作,多次举办政策宣讲会、专题培训班,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四)落实责任系统化推进搬迁工作

通过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中央抓好统筹,做好政策制定、项目规划、资金筹备、考核评价、总体运筹等工作。省级负起总责,做好目标确定、项目下达、资金投放、组织动员、检查指导等工作。市(地)县抓好落实,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通过“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建立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在扶贫搬迁工作实践中,按照分工,各部门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共抓易地扶贫搬迁。“五级书记一起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社会协同发力、合力攻坚,东部西部守望相助、协作攻坚,是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

五、中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的建议

我国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搬得出”的问题得到解决。在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方面,各地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但也存在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搬迁群众就业基础不牢固、农村土地综合改革进展慢、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压力大等问题。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要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欠发达地区和大型安置区,持续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提升完善集中安置区配套公共服务,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一)增强产业发展可持续性

产业兴旺是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关键举措和治本之策。综合考虑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环境容量以及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科学制定安置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规模。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推动农业与科技、人文、康养等元素深度融合,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注重发展新型业态,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发展和壮大龙头企业,创新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将搬迁群众嵌入产业链条,引导搬迁群众积极参与产业发展。健全产业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决策咨询、项目管理、产品销售、技术支撑、保险保障等风险防范措施,增强市场经济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有效提升就业帮扶效率

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之源。要把吸纳就业能力作为产业园区、扶贫车间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实施减贫成效与政策支持挂钩。加强搬迁地区与对口帮扶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开展劳务协作,落实各项劳务输出补贴政策,建设专业劳务公司和劳务合作社,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对就业困难群众,就地就近多渠道开发公益专岗,优先对安置区劳动力托底安置。完善以工代赈、以劳奖补等与各类帮扶措施挂钩的联动机制,引导激励搬迁群众到岗就业。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新职业培训方式,增加实地操作机会,切实提升技术技能培训的精准度,力争培训一人、就业一人。

(三)切实保障搬迁群众权益

加快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保障搬迁后搬迁群众原有承包地依法享有承包权和经营权不变,继续享受迁出地的各类农牧业补贴和生态补偿政策。加强搬迁群众各项参保优惠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城乡低保等有关政策转移接续,确保社会保障不断档、不脱节。稳妥办理搬迁群众安置住房不动产权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保障搬迁群众对搬迁安置住房的合法权益。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及时将搬迁后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纳入城乡低保范围。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建立土地交易平台,产生的收益主要用于还贷和搬迁群众后续帮扶。因地制宜,实施更加灵活有力的土地供给保障政策,完善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盘活农村、生态地区的土地资源,增加搬迁群众的财产性收入。

(四)健全安置社区治理体系

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促进搬迁群众互动交流和情感交往。加快调整安置区周边乡镇(街道)行政区划,配齐配强安置区管理和服务机构,落实机构、编制、人员,并及时足额保障运行经费。加强安置区党组织建设,在安置区成立党支部,构建“社区党支部+小组长+楼栋长+网格员”的治理体系,让群众有困难能想到党组织、有问题能找到党员,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深入推进法治宣传、移风易俗、感恩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感恩奋进、自立自强、脱贫致富,把安置社区建设成为安居乐业的幸福新家园。


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扶贫发展中心组织研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团队编写

案例发布:半月谈杂志社


参考文献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年度报告(2019)》,北京:人民出版社。

2.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3.王晓毅,2016:《易地扶贫搬迁方式的转变与创新》,《改革》270(8)。

4.曾小溪、汪三贵,2019:《打赢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战的若干思考》,《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56(1)。

5.叶兴庆、殷浩栋,2019:《从消除绝对贫困到缓解相对贫困:中国减贫历程与2020年后的减贫战略》,《改革》310(12)。

作者简介 谭永生、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社会发展;潘华、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社会政策;王明姬、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社会心理学;王哲、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行政管理;侯胜东、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产业经济。

[①]《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②] 国新办举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新闻发布会,2020-12-03,国新网。

[③] 国新办举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新闻发布会,2020-12-03,国新网。

[④]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2017-02-22,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