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题咨询:关于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资质的问题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21-02-02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我省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权也下放至县级,郑州市己下放至区级。综上所述,我省申请劳务派遣许可可根据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同级人社部门申请。
如有其他问题,也可拨打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0371-12333按1号键具体咨询。感谢来信,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