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
《中心城区道路保洁提质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城管局:
现将《中心城区道路保洁提质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4月30日
中心城区道路保洁提质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区道路保洁档次和质量,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底,在中心城区开展道路保洁提质行动,推进道路清扫保洁全覆盖、高标准、精细化,确保路见本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由市城管局统筹推进,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细化道路保洁制度,明晰主体责任,合理配置作业资源,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将保洁提质行动落细到具体每条道路。
2.突出重点,分级管理。将中心城区所有道路按照重点程度和实际情况进行分级,并根据不同的级别确定相对应的保洁管理标准。
3.提高标准,同步推进。落实《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提高保洁时间和保洁经费标准,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健全日扫夜洗模式,增配保洁员,实行精细化保洁,确保路见本色。
二、行动范围及责任分工
行动范围:鲤城区、丰泽区全境,洛江区万安街道、双阳街道建成区范围。
责任分工:市城市管理局统筹协调,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政府具体落实。
三、工作目标
按照《泉州市道路保洁精细化管理标准》,健全“一把扫帚”保洁模式和“日扫夜洗”作业模式,推动作业由清扫向洗扫转变、从多元保洁向“一把扫帚”转变、从零散保洁向综合作业转变。具体目标如下:
(一)主次干道。按标准及重要程度分为一至三级道路。①清晨普扫准时,重点路段增加午间1次普扫,全日巡回保洁,确保道路路面、道路中心线、人行道、绿地(绿化带)、树穴树头等区域无烟蒂、瓜果皮壳、垃圾污物、浮土污渍、沙砾等。②交通隔离栏下、路沿石边无积沙、积土,路牙无污水、无泥沙积存,地面分车道、交通标识线清晰、无污渍,路面见本色。③垃圾滞留时间分级分区域管理:一级道路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二级道路不超过20分钟,三级道路不超过30分钟。④人行天桥、地下通道阶梯、扶手、栏杆、灯饰等应干净、整洁,两侧墙面无乱张贴、乱涂写。⑤道路两侧整洁有序,无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排污、乱悬挂、乱缠绕、乱晾晒、乱竖杆牌等有碍市容观瞻现象;主次干道两侧禁养家禽,临街透景围墙内外美观整洁。
(二)背街小巷。包括社区保洁范围,统一归为四级道路。①普扫准时,分班保洁,垃圾滞留不超过30分钟,确保路面无散落垃圾、污垢污渍、垃圾堆积、废弃物等情况,无乱扔。②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脏污、无破损,周边整洁有序无死角等,垃圾日产日清。③道路路面平坦,绿化美化,两侧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堆放、乱排污等有碍市容观瞻现象。④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
(三)果皮箱。合理设置摆放,不得设于车行道、绿化带中;定时清掏,确保垃圾无满溢;定时擦洗,保持箱体周边及箱容干净整洁;定时清洗消毒,确保内胆无污垢、蚊蝇、腐臭;定期维护更新,确保果皮箱无移位、缺失、破损。
(四)垃圾桶:摆放归边就角,密闭加盖,桶内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桶内外定时清洗,干净整洁;按时消杀,确保无蚊蝇滋生。
(五)垃圾清运车:加罩运输,严禁垃圾裸露、飘撒;厢体密封,定时清洗,车容洁净;严禁污水外溢污染路面。
(六)小广告:道路、建(构)筑物、公共设施表面不应有非法宣传品,作业后应与原色相一致,不应损坏表面材质。
三、管理措施
(一)主次干道保洁管理
1.错峰普扫、及时转运。所有道路在7:00前完成普扫作业,须用扫帚对路面进行一次彻底排扫,普扫后的垃圾应及时收集转运。日常巡回保洁期间,垃圾(污染物)停留实际不超过30分钟。机械清扫必须要按规定路线完成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作业。
2.分级管理、高效清扫:一至三级道路清扫保洁19小时以上(繁华商业大街路段保洁时间延长至24小时)。当班保洁员要在岗在位,勤巡回保洁,及时清理、清扫路面垃圾。
3.普洒降尘、重点增频:①每日利用洒水车对城区一、二级主次干道进行普洒降尘(夏至季节不低于2次),白天使用雾炮车对天空喷雾,进行喷雾降尘作业。②对工地周边道路、摊点污染多等主要路段,或重大节假日、活动期间,根据实际卫生情况,增加冲洗和降尘班次,达到基本清晰见本色。③喷雾降尘、洒水作业时行驶速度控制在15公里/小时内。
4.推广机械、高效保洁:在车行道(含辅道,下同)、人行道等可机械清扫与冲洗保洁作业的区域进行推广机械作业,车行道机械化作业不超过15公里/小时,严禁高速行驶及违反交通规则的作业行为。机械化率达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城市环卫保洁水平的意见》(闽城建〔2015〕18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建城〔2013〕20号)的要求,到2020年快速通道和主干道机扫率达90%;城区一级道路每天冲洗应不少于1次,二级道路每周冲洗不少于3次。
5.规范作业、统一标准:①作业人员作业期间应统一穿戴符合作业安全的反光服或识别装,作业工具不得随意摆放在绿化带等其他区域。②不得漏扫、反扫,垃圾应归拢、归堆,清扫时不得将垃圾扫入道路两侧空地、雨水井、窨井、内河沟渠、绿化带中。③严禁焚烧清扫保洁产生的污物、树枝、落叶、垃圾等废弃物。④作业人员作业过程应遵守交通规则和作业安全规程,不得骑车逆向行驶作业,不得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⑤道路沿线绿化带、绿地、空地、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与路面保洁同步作业,同标准考核。
6.合理收集、保洁无污:对果皮箱、垃圾桶等收集点清掏垃圾时,须同时对收集点遗留的垃圾、污水进行清理,并对垃圾桶、周边受污染路面进行冲洗。
(二)背街小巷(含社区)保洁管理
1.作业时间:错峰普扫,及时清运。背街小巷(含社区保洁区域,下同)保洁应于每日7:00前完成普扫作业,普扫后的垃圾及时收集转运;分类管理,分班保洁。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繁华商业路段保洁时间延长2小时)。当班保洁员要在岗在位,勤巡回保洁,及时清理、清扫路面垃圾。
2.作业方式:作业人员作业期间应统一穿戴符合作业安全的反光服或识别装,作业工具不得随意摆放在绿化带等其他公共区域;实行人工清扫作业,有条件区域实施机械化清扫保洁。
3.作业标准:①背街小巷及物业小区、单位庭院外围,无建筑垃圾、无果皮纸屑、无塑料袋、无烟蒂、无痰迹、无积泥积尘、无污水等。绿化带、行道树池内无堆积物、无塑料袋、无纸屑等废弃物。果皮箱(垃圾桶)内垃圾及时清除、无满溢,箱体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无污渍,箱体外观完好整洁。②社区可视范围内建(构)筑物立面完好、整洁,各种户外广告、报栏、宣传栏、招牌、遮阳棚等公共设施完好、整洁。③无路面积水,无家禽放养,无乱悬挂、乱张贴、乱排污、乱排油烟等。
(三)道路清洗作业管理
1.推广新模式: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模式由清扫向洗扫转变。根据《关于泉州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推行清洗保洁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对城区主次干道车行道进行冲洗,对人行道及路沿石、交通和绿化护栏、交通渠化岛、人行天桥等进行刷洗。有条件的道路要推广道路洗扫保洁模式,提高路面洁净度。
2.错峰作业:为减少对交通的影响,上下班高峰期不得进行道路清洗作业,正常作业时段原则上安排在22:00至次日7:00间。
3.标准化清洗:①针对路段实际情况,制定清洗作业流程,根据既定作业频次,对作业区域进行清洗作业,不得漏洗、跳洗、“以洒代冲”等怠工行为。②按规定时速作业:保证水量和水压,冲洗路面时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冲洗路牙子时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冲洗人行道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高速行驶及违反交通规则的作业行为。
4.规范化清理:清洗作业结束后,须及时做好尾水处理、清洗保洁产生垃圾、沙土的收集工作,不得随意将沙土、垃圾等弃于路面,或冲入下水道等其他区域,确保清洗后路面干净整洁。
5.重点清洗:除常规清洗作业外,须配备小型污垢清洗车,巡查路面重点清洗,及时对出现或易出现的油污点、浮土区域等进行重点刷洗。
6.文明作业:①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安全反光服装,人工作业时必须放置好安全反光锥等进行安全提醒,高压冲洗必须打开警示灯,夜间作业还须打开示宽灯,做好引导过往行人、车辆。②清洗过程中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注意避让,高压清洗车冲洗作业时,如遇公交站或人流集中区域要隔开作业,或降压作业。
(四)垃圾收集容器管理
1.果皮箱管理
⑴清掏及时。做好沿街果皮箱日常维护养管,每日对果皮箱巡查清掏,清掏时须保持箱内垃圾废物不落地。
⑵清洗到位。每日对果皮箱进行擦洗,确保箱容干净整洁,及时对果皮箱周边污染区域进行清洗,确保果皮箱周边2平方米范围整洁,无散落垃圾和污水;果皮箱内胆每周至少冲洗、消毒两次。
⑶移位修复、坏丢补换。果皮箱移位的,应及时修复。因改建、扩建道路或其它原因造成果皮箱损坏、丢失的要及时补上,更新的果皮箱样式要与原来的样式相符。
2.垃圾桶管理
⑴归边就角、摆放有序。垃圾桶的摆放尽量归边就角,尽量摆放在小街小巷内,摆放时选择方便居民、无碍景观和通行的地方。
⑵及时清运、密闭加盖。及时清运垃圾桶内垃圾,确保垃圾不满溢,桶内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垃圾桶密闭加盖及垃圾收运结束后复位工作。
⑶运后清洗、定期消杀。桶装垃圾收运结束后,应对桶四周地面进行清扫与冲洗,确保垃圾桶周边2平方米范围整洁,无散落垃圾和污水。垃圾桶内外每天清洗一次,每三天喷洒消毒药水一次。
五、工作计划
(一)道路保洁分级
1.一级道路。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不小于70%的繁华闹市路段;主要旅游点、车站的主干路及其所在地段路;大型文化娱乐、展览、商城等主要公共场所所在路段;平均人流量为100人次/分钟以上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
2.二级道路。商业网点较集中、占道路长度60-70%的路段;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所在路段;平均人流量为50-100人次/分钟的路段;有固定公共交通线路的路段。
3.三级道路。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居民区和单位相间的路段;城郊结合部的主要交通路段;人流量、车流量一般(20-50人次/分钟)的路段。
4.四级道路。城郊结合部支路所在的路段;背街小巷;社区内道路;人流量、车流量较少(0-20人次/分钟)的路段。
由市城市管理局按重要程度进行初步分级,再由三个区城市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分类后报市城管局。此项工作于5月10日前完成。
(二)保洁基础数据摸排
(1)主次干道保洁数据,包括机动车道面积、非机动车道面积、人行道面积、店面至人行道面积,以及绿化地面积,并注明市管或区管道路类型。
(2)社区保洁数据,包括每个社区常住人口数(含流动人口)、环卫工人配备数,并注明建成区社区或城乡结合部类型。
由市城管局统一制定表格,由辖区进行统一摸排填写上报。此项工作将于5月15日前完成。
(三)保洁经费测算
一至三级道路保洁经费:平均由8元/㎡.年提高至12元/㎡.年,道路测算的范围包括机动车道面积、非机动车道面积、人行道面积、店面至人行道面积。涉及的道路绿化带保洁经费另行测算,由2元/㎡.年提高至4元/㎡。市级按既定方式予以补助,市管道路补助范围包括人行道面积、店面至人行道面积两部分,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出资;市管绿化系市级移交辖区保洁,予以全额补助,区管绿化的保洁由区级财政负责。由市公路局移交辖区保洁的道路,同步提高保洁标准,市公路局每年按2/㎡.年拨付辖区,其余10元/㎡.年部分,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出资。
四级道路保洁经费:按社区保洁员配备情况进行核算,建成区社区保洁员配备比例由4‰提高至5‰,城乡结合部社区由3‰提高至4‰(按社区常住人口总数进行核算)。市级按既定方式予以补助,即按环卫工人工资待遇的20%予以补助,环卫工人的待遇为最低工资标准*130%+工作日*10元(出勤补贴),其余“五险一金”、加班补贴等福利由区级财政负责。原配备的环卫工人也需按标准进行调整。
由市城管局对辖区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实后进行测算。各区可根据道路不同级别差异化定标。市级统一按平均12元/㎡.年进行核算。此项工作在5月25日前完成。
(四)保洁经费核拨
经初步核算,市、区两级共需增加投入8466万元(含市级补助2027万元)。其中,鲤城区2938万元(含市级补助532万元)、丰泽区4715万元(含市级补助1327万元)、洛江区813万元(含市级补助168万元)。具体保洁经费将根据实际摸排的数据再实际调整。
市级配套资金由市城管局与市财政局协商。区级配套资金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具体落实。此项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
六、工作保障
1.推动作业模式转变。各区要根据工作目标和管理措施,对照调整作业内容、保洁模式,增配保洁人员,提高机械作业率,健全 “一把扫帚”保洁模式和“日扫夜洗”作业模式。进行市场化保洁的道路也要对照调整。市城管局将出台道路精细化保洁标准,进一步规范精细化目标内容、工作措施、检查考评。
2.提高环卫工人待遇。各区要按照省总工会会、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和最低工资标准要求,落实环卫工人福利待遇。
3.理顺卫生保洁体制。按照“一把扫帚扫到底”的原则,今后市级新建道路保洁工作统一移交辖区,并签订移交协议。经费按照最新标准予以核定。道路保洁面积等相关数据由辖区及时报送市城管局备案。
4.强化检查考评力度。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对照道路保洁提质行动制定检查考评方案和标准,组建专项检查考评小组,每月常态化对城区主次干道、社区、背街小巷、人行天桥、街旁广场等等道路范围的区域开展考评。考评实行“月考评、月通报”的方式。
5.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每月考评成绩作为市级补助经费核拨依据,具体按《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泉州市城市卫生管理考评规定(试行)的通知》(泉政办〔2011〕49号)执行,实行“以奖代补”,月考评总成绩在90分及以上的按100%补助,80分及以上按85%补助,70分及以上按70%补助,60分以下不予补助。
6.加强宣传工作。与在泉媒体策划“道路保洁提质行动”专题进行报道。同时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进行宣传。依托“有奖举报”平台,受理群众关于道路保洁问题的举报件和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