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各劳务派遣单位,您有一项补贴请尽快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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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5 13:33

  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助力企业发展作用,2023年度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用人单位裁员率不高于20%),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本市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均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根据《关于劳务派遣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就(2024)210号)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属于稳岗返还范围,但不适用“免申即享”。劳务派遣单位应主动向23年单位缴费所在区县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一、材料要求

  根据文件要求,填报或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填报《劳务派遣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补贴申请审核表》;

  2.填报2023年单位用工信息,包括自有员工数量及缴费情况,所有被派遣劳动者数量、实际用工单位及缴费情况等相关信息;

  3.上传员工用工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如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员工工资表等。

  用工单位存在注销、经营异常、性质为机关事业单位、用工单位明确拒绝申领等情形的,劳务派遣单位可在填报时说明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凭证材料,此类用工单位涉及的被派遣劳动者部分不再列入返还范围。

  二、如何准备

  虹口区失业保险科已会同第三方审计老师,成立“虹口区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工作群”。请还未和区失保取得联系的劳务派遣单位添加微信号“shhksb”,进入工作群后按照群公告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有任何问题可直接在工作群提问,届时会有专业老师进行解答。

  各单位也可自行扫描以下二维码直接入群,入群后请把群昵称修改为单位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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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咨询电话

  虹口区失业保险科:65072590-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