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月入过万 还偷了雇主9个奢侈品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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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0 01:28

住家保姆赌博欠债10多万,为还赌债变身“家贼”,7次窃得雇主9个奢侈品包包;奢侈品回收人员为获利成“销赃人员”,被窃物品无法追回、鉴定,法院如何依法予以惩处?

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住家保姆偷窃雇主家奢侈品包后利用回收行业销赃的盗窃罪案件。

>>案情回顾

刘某某从2015年开始从事住家保姆工作,一开始在外地工作,2023年7月底通过中介公司介绍来到上海市青浦区,在林某家中担任住家保姆,每月基本工资1万元。

工作期间,刘某某见现任雇主林某家中二楼玻璃橱窗内存放有数十个奢侈品包包,遂起贪念。原来,刘某某在2023年时沉迷网络赌博,欠下了10多万元债务无力偿还,想到前雇主送给自己的一款奢侈品包包卖出了6万元,遂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拿走现任雇主平常不用的几个包包应该不会被发现,趁雇主外出时实施了盗窃行为。

另外,刘某某在外地工作时,因售卖前雇主赠送的奢侈品包包而认识了杨某,杨某将刘某某介绍给上海同行孙某。孙某派遣公司员工牛某与刘某某见面回收奢侈品并协商价格。

据刘某某本人供述,自己在证明回收物品来源真实的单据上面“留的身份证号、手机号、名字都是乱写的,对方说只要填了这张单子就可以收了”。牛某与刘某某进行交易时,早已意识到刘某某只收现金、分多次转账、删除支付记录等要求和短短几个月内卖出九个奢侈品包包的行为都十分异常,且明知上述包包来路不明,但仍予以收购。

经查,刘某某先后七次窃得林某放于二楼玻璃橱柜的奢侈品包共九只,其中香奈儿牌包五只、迪奥牌包二只、路易威登牌包一只、古驰牌包一只,销赃得款共计5万元。案发时,涉案奢侈品包已灭失,未能进行价格认定。

>>法院裁判

青浦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牛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多次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刘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牛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亦可以从轻处罚;两名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法均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牛某在审理过程中主动退出其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刘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牛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宣判后,两名被告人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据上海高院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