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无烟佳节与爱同行”活动的通知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5-07-23 03:30

各镇、无为经济开发区(高沟电线电缆产业园),市直、驻无各单位:

根据芜湖市爱卫办《关于开展“无烟佳节 与爱同行”活动的通知》(芜爱卫办〔202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控烟工作开展,引导群众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营造“迎新春”无烟氛围,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烟佳节 与爱同行”控烟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无烟佳节 与爱同行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巩固提升活动。2023年是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发10周年。各镇、各单位要按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附件1)要求,巩固无烟建设成果。要在党政机关(单位)内部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控烟宣传教育,引导干部不吸烟、主动戒烟,主动做控烟宣传者和倡导者。要对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巩固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推动机关单位、行业系统控烟工作取得实效。

(二)开展控烟健康教育活动。要利用好中小学假期教育,引导学生充分认识烟草危害,了解控烟核心知识。科普烟草烟雾和电子烟危害,帮助青少年树立“拒吸第一支烟,做无烟新一代”的理念。鼓励广大青少年成为学校、家庭控烟监督员,促进无烟学校、无烟家庭建设。通过“小手牵大手”活动,引导家长不吸烟,主动戒烟,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作表率。

(三)开展戒烟咨询服务活动。利用戒烟门诊资源,组织戒烟服务专家走进社区和单位,通过发放戒烟科普宣传手册,讲解吸烟和二手烟的危害,提升居民戒烟意愿,引导居民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医疗卫生机构要为有戒烟意愿的群众建立戒烟档案,提供免费戒烟咨询,提高戒烟成功率,实现居民戒烟服务“零”距离。

(四)开展健康过佳节宣传活动。各镇、各单位要以“迎新春”为契机,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海报、视频、公益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弘扬无烟健康过节文化,倡导过节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对二手烟说不”,共度无烟健康佳节。

三、有关要求

1.各镇、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各式各样的线上、线下烟草危害健康知识宣传,大力弘扬无烟健康过节文化。要对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要求进行自查,巩固无烟建设成果。

2.市教育局要利用假期教育,为青少年学生普及烟草危害,加强青少年对控烟理念的理解和认同,自觉树立控烟意识。

3.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继续开展简短戒烟干预和戒烟门诊建设,建立健全戒烟服务管理平台,组织戒烟服务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和义诊活动,向群众科普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和戒烟方法。

请各镇、各单位认真研究谋划,结合实际,以“无烟佳节 与爱同行”为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控烟系列活动,并于2月23日前将活动小结(包括图片)报送市爱卫办。

联系人:卞婧   电话:6613184

电子邮箱:wwawb2020@163.com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