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补贴项目
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项目
企业员工岗前培训补贴项目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项目
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
劳动者自学或自费参加培训提升技能,并由个人报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能力考核、技能等级认定等评价考核或个人通过职业技能竞赛,取得《补贴目录》内本市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应证书(不含复审换证),可以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取得《补贴目录》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不含复审换证)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也可以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人员;
(三)本市登记失业人员;
(四)本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人员;
(五)在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离校两年未就业实名登记的本市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根据证书种类和等级不同补贴标准1000-7700元不等,属我市紧缺类工种证书的,补贴标准还将上浮30%。取得广东省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的职业技能补贴目录标准执行。
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是指企业为员工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员工取得技能类相关证书后,由企业申请的培训补贴。企业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本市失信企业名单;
(三)与员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在本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员工属劳务派遣或人才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的,需在派遣/服务合同(协议)约定截止期限内,且在本市劳务派遣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
(四)企业为员工开展免费技能提升培训,并组织员工集体报考我市职业资格鉴定、专项能力考核或技能等级认定等评价考核,员工取得《补贴目录》内相应证书。
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吸纳劳动者就业的家政企业、平台企业(电商企业)、新业态企业,也可以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证书种类和等级不同补贴标准1000-7700元不等,属我市紧缺类工种证书的,补贴标准还将上浮30%。取得广东省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的职业技能补贴目录标准执行。
企业员工岗前培训补贴是指企业为新录用员工免费开展培训,实现新员工稳定就业后,由企业申请的培训补贴。
企业申请员工岗前培训补贴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本市失信企业名单;
(三)与新录用员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为其在本市正常缴交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四)企业为新录用员工免费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可以包括上岗基本技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意识、质量意识、安全生产、健康卫生、科学素质等),实现新录用员工3个月以上稳定就业;
(五)同一员工在同一独立法人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岗前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每名员工200元。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是指参与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专项能力考核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考核机构)按规定为劳动者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后,申请的技能考核补贴。
补贴标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在600元(含)以下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150元;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在600元以上、1000元(含)以下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300元;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在1000元以上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380元。
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是指培训机构受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委托免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后,申请的培训补贴。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为有培训意愿的重点群体提供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含劳动预备制培训),具体人员范围包括:本市低保家庭成员、在本市登记的失业人员、本市毕业2年内的“两后生”,在我市求职就业的广东省内及本市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初次到本市求职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可以面向在我市求职就业的劳动者,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重点行业和社会民生重点领域需求量大或者市场紧缺的职业(工种),以及国家、省、市人力资源部门布置的特定领域专项培训行动,开展重点项目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
参加重点项目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的劳动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深圳户籍或在本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
(二)培训项目所对应的行业1年以上从业经历。
补贴标准:重点群体培训不超过50元/学时(不少于45分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元;重点项目培训不超过65元/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